一、绩效目标管理1、编制绩效目标。预算单位在各部门预算管理科指导下编制单位绩效目标,填写《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与部门预算草案建议(一上)同时报各部门预算管理科。 2、审核绩效目标。各部门预算管理科对预算单位编报的“二上”绩效目标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由绩效评价科复审。 3、批复绩效目标。预算单位的预算绩效目标纳入部门预算编制“二上、二下”的各个环节,与预算编制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 二、绩效运行监控 1、跟踪绩效运行。各部门预算管理科要加强对预算单位的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监管。预算单位在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要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项目实施进程和资金支出进度实施从严管理和控制。 2、及时调整纠偏。各部门预算管理科发现预算单位绩效运行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要及时下达整改意见书,并督促预算单位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三、预算绩效评价 1、预算单位自评。预算年度终了预算单位及时将批准预算安排资金,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逐一进行绩效自评,并形成书面绩效评价报告,向部门预算管理科和绩效评价科各报送一份。 2、财政部门评价。绩效评价科依据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计划,结合预算单位自评报告,选择关系民生、社会关注度高、财政资金量大的重点项目进行重点评价和再评价。再评价程序:确定评价对象—下发评价通知书—成立评价小组—制定评价方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评价方法--实地勘查—专家评审—形成评价报告初稿。 四、评价结果反馈 1、绩效评价科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初稿反馈到相关部门预算管理科和被评价预算单位,征求意见;汇总征集意见后形成最终报告,报局领导批准后以文件下发各被评价单位。 2、各被评价单位按时向对口部门预算管理科和绩效评价科上报整改意见。 五、评价结果应用 绩效评价结果发送相关预算单位并在网上公布;各部门预算管理科作为编制下年年度部门预算的主要依据;上报市政府和市人大财经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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