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第四中学校塑胶操场改造工程磋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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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6-27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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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冠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晋城市第四中学校委托,对晋城市第四中学校塑胶操场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名称:晋城市第四中学校塑胶操场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HNGHZB2018-619JZCA
三、磋商内容:
1、采购内容:详见清单项目,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
工程名称 规格
晋城市第四中学校塑胶操场改造工程 详见项目清单、图纸
2、采购范围: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规定为准。
3、工期:50日历天。
四、预算金额:1740381.96元。
五、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审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授权代理人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的本企业在职职工,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
2) 本次各供应商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通过有效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 资质证书副本;
6) 安全生产许可证;
7) 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
8) 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班子成员(技术负责人须符合相关专业要求并取得中级及以职称证为准、安全员以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准、质量员以岗位证为准、造价员以造价员证或注册造价师证为准);
9) 营改增后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
10)近三年同类型业绩(至少提供一项供应商2015年7月至今的有效同类型业绩,有效业绩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书) ;
11)由会计师事务所对供应商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提供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均可,开业不满一年的可不提供);
12)截止投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有效社保缴费证明(养老、医疗、生育、失业任意一种)及税收完税证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13)公告发布后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企业、法定代表人、受托人)。
2、为确保塑胶产品的质量,以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要求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生产厂家的产品授权书原件(同一个生产厂家在同一个项目不能授权多家企业);
2)供应商提供的塑胶跑道产品具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依据CQC51-351123-2017要求出具CQC中国环保产品认证;
3)供应商提供的塑胶跑道产品具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实验室进行镉、六价铬、多溴联苯等测定,以上具有参考ROHS指令2011/65/EU以及修正指令(EU)2015/863限值要求的报告;;
4)供应商提供企业入选质量.服务.诚信AAA企业;
5)供应商提供的塑胶跑道产品有国家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据G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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