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山市财政局从建设信息公开平台、制订预算公开模版等方面着手,通过“四化”融合,进一步推进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公开及时,形式规范,方便社会监督,起到促进财政管理规范和政府效能提高的作用。
一、公开主体责任化。指导和督促本级各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强化部门主体责任,提高部门预算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依法及时、主动、全面公开财政信息,并密切关注今后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情况,继续完善以后年度预算公开工作。
二、公开内容标准化。通过制订部门预算公开模板,进一步规范预算信息公开的表式、内容和文字说明,提高公开信息的规范性、完整性,让社会公众找得着、看得懂、能监督。一是统一公开表样。由原来的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8张表格,扩充为涵盖收支总体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等共11张表,将单位全部预算收支情况都纳入了公开范围。二是丰富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部门都要公开部门预算,公开内容要涵盖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三、公开信息精细化。部门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细化公开至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细化公开至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部门的四本预算分别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进行公开,并细化公开至具体项目,公开内容更清晰、更透明。
四、公开方式集中化。通过建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财政专项信息、政府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减税降费信息等内容,并编制目录,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分级,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