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县财政局、民政局为进一步加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预算管理科学精细、保障标准动态调整、管理信息公开透明、资金管理规范安全”的原则,多举措做好城乡低保金发放监管工作。
一、做好提标工作。2018年我县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差水平得到提高,即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50元提高到600元,月补差水平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38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20元提高到350元,月补差水平由每人每月225元提高到255元。
二、提高管理水平。我县深入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对2015年以来所有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百分之百的再次进行了核查。通过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整顿活动,全面落实低保政策,准确核定低保对象,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低保,做到“应保尽保”,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退出低保,做到“应退尽退”。至今年6月底,全县审核城市低保对象2570户共4936人,农村低保对象6757户共10647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445人)。1—6月城市低保累计享受29751人次,发放低保金1237.82万元,农村低保累计享受63661人次,发放低保金1743.89万元。
三、完善核对制度。截止目前,我县社会救助局及所有乡镇社会救助窗口及城区社区居委会已全部安装内网专线及数字民政系统。凡申请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住房救助的城乡居民全部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有力保障了社会救助工作的公正性。
四、加强信息公开。继续加大低保资金的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公开相关政策,数据等信息,严格执行低保对象审批和资金发放的公示制度,确保补助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实现低保对象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五、严格监督到位。落实规范城乡低保资金管理程序,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城乡低保资金专项管理,分帐核算,专款专用,进一步完善资金拨付和发放管理,简化环节、提高效率,县纪检监察、财政、民政、审计等部门加强对资金监督检查和年度审计,及时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城乡低保资金及时足额通过“一卡通”准确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