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陵川县财政资金管理,规范财政投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质保量地完成评审任务,陵川县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坚持三项原则办事: 一是严格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局机关制定的中介单位使用办法,委托各中介单位进行项目预、决算评审,并依据往年的工作经验和办法要求管理各中介单位的评审活动。进行项目委托时,严格填制《项目评审选定中介单位情况表》,按照要求向各中介单位委托项目评审任务,并接受局机关、监督股、委托股室等部门的监督。同时,为规范中介单位评审程序、保障评审质量,向各中介委托评审任务时均出具《项目评审选用中介单位通知单》,明确要求各中介单位应遵守的事项,确保评审工作有序进行。 二是遵循“两不一实”原则。本着“不唯减、不唯增、只唯实”的原则,严格要求各中介单位按照施工设计进行评审,针对预算漏项、造价过低等情况,要本着客观、真实的态度予以核增处理。今年5月份,山西省住建厅出台了新的人工单价标准,在此时间段因建设单位接收文件通知的时间较为滞后,送审预算未按新标准调整,评审中心对所审项目中的人工单价均按新标准予以调增处理,真正做到评审结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同时,严格审查决算送审资料,对不符合要求的签证资料、财务资料等一律不予认可,切实做到对财政资金负责。 三是坚持跟踪评审原则。严格按照市县政府及财政等部门发布的财政投资评审办法,认真履行事中、事后跟踪评审职能,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隐蔽工程量、设计变更签证、工程量变化等情况及时到现场进行测量核实登记,为日后项目决算掌握了充分的依据,同时每月对重点工程的进度巡视一至两次,对工程进展及相关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郭雪雷 张存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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