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农业委员会 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机房改造采购项目 |
|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7-09 点击量:
|
|
晋城市三公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晋城市农业委员会委托,对晋城市农业委员会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机房改造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晋城市农业委员会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机房改造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GZC-2018-053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为:机房改造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包括原机房的拆除、清运、机房装修系统、供电系统、精密空调、消防灭火系统、环境监控系统、机房设备及相应的技术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技术要求)。
注:在设备技术参数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交货时间:采购单位指定时间。
4、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四、预算金额:27.7万元。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审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特定资质: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计算机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资质证书(业务种类含系统集成)。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本次各投标人需携带通过有效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上年度或上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磋商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个月缴税凭证及交纳了社保金的凭证(养老、医疗、失业、工伤险中任意一项,需含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的交纳情况明细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资质证书、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公示期间出具的违法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其他应提交的相应资料。
各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质证件的副本原件及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副本复印件,报名或投标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亲自到场,否则其报名或投标不予认可。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评审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七、 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18日(北京时间8: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晋城市三公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晋城市太行南路826号一楼业务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项目联系人:裴女士 13068057899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月25 日 9时30分
2、开标时间:2018年5月25日 9时30分
3、地点:晋城市高都大酒店4楼会议室
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范先生,联系电话:13835679584。
|
|
|
【收藏】【 发送此页给好友 】【打印】【关闭窗口】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