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9日 来源:内蒙古专员办
近年来,内蒙古专员办在开展中央驻内蒙古预算单位预算监管工作中,管理与服务并重,治标与治本结合,从查找漏洞、提出建议、加强服务三个方面出发,精准发力,充当“三种角色”,促进预算单位提高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监管质效。
一、查找漏洞,做好“诊断师”
在实施部门预算编制审核、部门决算审核、国库授权支付动态监控等各项预算监管工作中,一方面,以财政部工作要求为准则,规范程序,明确标准,严守原则,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另一方面,以各项具体工作为抓手,全面关注预算单位财政财务政策执行、内控制度建立、财务制度建设、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及资产管理等情况,逐项梳理,发现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区别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切实发挥好“拾遗补漏”的作用。
二、提出建议,做好“药剂师”
针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以制度规定为“立足点”,以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为“着力点”,对症下药。对违反相关制度规定的,认真宣讲制度规定,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对内部制度建设不到位的,指出制度建设存在的“真空区”和“薄弱点”,提出建立和完善制度的具体建议和意见;对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的,指出需要加强的重点环节,并提供参考性资料和经验供其借鉴;对因单位特殊情况导致制度执行不到位的,在认真分析制约因素基础上,提出有效改进工作的意见等。
三、加强服务,做好“保健师”
在履行预算监管职责的同时,充分发挥服务功能,在提高预算单位自身管理能力方面发力。一是及时分享最新制度规定,使基层预算单位能够及时了解并落实执行最新制度规定。二是采取灵活方式通报普遍性问题,提请各单位予以重视并引以为戒,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三是积极搭建预算单位间沟通和交流的平台,组建预算单位微信群,组织开展业务讨论,引导进行经验交流,推进单位间信息分享。同时,推荐工作开展较好的财务人员去其他预算单位进行经验介绍,取得了较好反响。四是及时答疑解惑,对预算单位提出的问题认真给予解答,对难以解答的,主动向财政部相关司局请示。此外,积极向财政部反馈基层预算单位在执行有关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发挥好财政部与基层预算单位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服务预算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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