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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认真做好城乡居民低保工作。曲靖市财政局认真做好城乡居民低保工作,对城市低保对象32302户51752人,发放保障金11826.6万元;农村低保对象241569户351303人,发放保障金32180.08万元。
二是认真开展其他救助工作。截至6月中旬,累计医疗救助152116人次,支出救助资金3525.38万元。累计临时救助3789户9423人,支出救助资金642万元。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1090人,发放生活补助金108.33万元。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优抚政策。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为驻曲团级以上部队发放慰问金143.6万元,及时发放两节期间优抚经费,发放抚恤补助资金28878人,补助金额3969.7万元,对全市重点优抚对象安排295.28万元慰问资金。
四是全面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对特困供养人员13898户14136人,发放保障金3729.33万元,并积极开展农村敬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工作。
五是保障儿童基本生活。出台《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办法》,做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和建立健全儿童福利服务体系。核实孤儿3138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516人,社会散居孤儿1455人,艾滋病儿童65人。下拨市级配套保障资金21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3370.77万元。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截至6月12日,全市共有留守儿童65867人,共签订监护责任确认书65867份,占曲靖市农村留守儿童总数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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